秀林鄉亞洲水泥資源開採事件17th 9 月 2020

 1973年,秀林鄉公所將當地太魯閣族原住民保留地租給亞洲水泥,日後發現當初的耕作權放棄書字跡皆相同,懷疑是遭到偽造,亞洲水泥在設廠後,太魯閣族人因無耕作權,無法取得土地所有權。太魯閣族人原先期望在亞泥二十年租期屆滿後歸還土地,1995年秀林鄉公所續租亞洲水泥,持續開採礦產至今。

為了討回自己的土地,由田春綢女士為首,成立了「反亞泥還我土地自救會」,發起還我土地運動,透過訴訟、抗爭等途徑爭取自己的權益,希望能將土地還給族人。

經過2017年及2019年兩次法院判決皆勝訴,但是亞洲水泥仍未歸還土地。自然地景變化不復過往、礦下族人生命財產受到威脅、諮商同意權操作,導致族群內部撕裂、未來礦場無法繼續經營,礦場族人生計將立即陷入困境,引發族人生存危機。

 

原住民基本法

  • 第14條 
  • 第21條
  • 第23條
  • 第25條

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 

  • 第1條第1項
  • 第6條第1項

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

  • 第1條第1項
  • 第11條第1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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